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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阅读次数:4765

各位应届毕业生: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现已启动。现将我校应届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方法注意如下:

 

一、时间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自即日起开始办理。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20111231(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二、我校毕业生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流程如下:

1)应届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方可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如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2)应届毕业生下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先行签字盖章

3)应届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带到学校进行鉴证。《登记表》由学校签字盖章,并为学生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如毕业生已经办理离校手续,仍需《进沪就业通知单》,则由学校盖章后,由学生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

4)《进沪就业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学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报到证》。

 

5)学生需携带以下申请材料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由毕业生提供材料,单位办理):

1.   《进沪就业通知单》;

2.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网上下载,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为未成年子女申领随员证的,需提交其他证明,验原件);

4.   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5.   在沪居住地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需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需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户口本、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住证明,验原件);

6.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本市创办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7.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审批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由受理点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7)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8)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领取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另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创的企业须提交:

(1)公司注册验资证明;

(2)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自主创业证明(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由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详见政务公开网(www.21cnhr.gov.cn)。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410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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